經第376/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29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社會房屋申請規章》附件二得分表第六點規定,倘家團中有1名長者可獲得35分,而有1名以上長者可獲得50分。
在社會房屋中有1,006個單位設計適用於體弱長者,單位分佈在嘉翠麗大廈b及c座、青洲社屋青松樓、筷子基社屋快富樓。
經社會房屋承租戶提出,房屋局會為長者居所進行改善工程,如清拆浴缸及在浴室加設扶手等。
相關資料:
資料來源:房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