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底前獲批之央積金個人帳戶提款申請明發放款項
2020年10月20日
社會保障基金表示,9月底前已辦理本年度提款申請的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個人帳戶擁有人將於明日(21日)收到有關款項,其並會陸續收到有關的公函或電話流動短訊(sms)通知。此前,5.4萬名符合自動發放款項條件的長者已於8月21日收到有關款項。
9月底前已辦理2020年度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提款申請的非強制央積金個人帳戶擁有人,包括年滿65歲且未符合自動發放資格、未滿65歲但正收取社保基金殘疾金且超過1年、或正收取社會工作局特別殘疾津貼的人士,其指定的銀行戶口將於10月21日收到獲批的款項。帳戶擁有人如想透過sms收取有關訊息,可向社保基金提出申請。根據法律規定,非強制央積金個人帳戶款項每年只可提取一次。
另外有關款項的聲明異議,社保基金提醒,帳戶擁有人獲得款項權利的時效為分配年度的12月31日起計3年,2017年度款項分配時效將於今年12月31日屆滿,逾期提出2017年度款項分配聲請的帳戶擁有人,將喪失獲分配有關款項的權利。
市民如想查詢有關非強制央積金個人帳戶的資訊,可瀏覽社保基金網站、致電24小時語音熱線28230230或於辦公時間致電28532850。
資料來源:社會保障基金
轉載自澳門特區政府入口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