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將於8月20日起實施社會房屋恆常性申請
2020年08月17日
特區政府公報今(17)日刊登第30/2020號行政法規《社會房屋法律制度施行細則》及四個行政長官批示,包括申請表及須附同文件、每月總收入及總資產淨值、家團維持生計的開支、租賃合同式樣、得分表,均與第17/2019號法律《社會房屋法律制度》同步於本週四(8月20日)起生效,社屋恆常申請同日實施。
為節約用紙及便民申請,8月20日起,申請人只需帶齊文件,提早於網上預約()時間,再前往位於澳門化驗所街39號(房屋局辦事處),房屋局人員會協助填寫申請,同時,亦會透過與各政府部門互享資料,豁免申請人遞交由其他部門發出的證明文件,貫徹落實「電子政務」的施政方針。
房屋局呼籲,社屋申請並非先到先得。有意申請應透過社屋申請專題網頁(),瞭解申請內容,準備好附同文件,毋需急於申請。因應防疫工作,在遞交申請表時,請佩戴口罩、配合現場測溫及出示個人健康聲明憑證。
配合《電子政務法》生效,社會房屋網上申請將於9月27日推出,並以“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帳戶作登入,方便市民隨時隨地遞交申請,省時便捷。
房屋局將於本月舉辦兩場社屋申請講解會,首場講解會於8月22日晚上8時在青洲坊大廈的房屋局辦事處舉行,以及8月29日下午3時在湖畔大廈的房屋局離島辦事處舉行,有意參與的市民請致電2859 4875報名,或於房屋局微信帳號登記。
資料來源:房屋局
轉載自澳門特區政府入口網站